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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寻找无门,到底该找谁讨要

山西-朔州 04-29 18:55  悬赏 0  发布者:duanfu……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叫段富荣,男,生于1952年10月。1970年参加工作,是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人。1980年从山阴县商业系统调入山阴县物资局。

山阴县物资企业2000年解体前,我就职于山阴县物资总公司机电化轻公司。解体后,王增厚(也是机电化轻公司职工)和我,及山阴县物资总公司非大财政开资的工作人员,统一在机电化轻公司民爆科(煤矿雷管炸药专供科)开资。2000年5月份停发我俩的工资,2001年6月份山阴县物资总公司领导考虑到我俩在解体前没分过一寸电缆线,一颗螺丝钉,每月发给生活费210元,210元还由民爆支出。2003年8月份改为300元,直至今天。

山阴县物资总公司办公大楼1994年建成,资金由子公司机电化轻公司、金属公司、服务部集资完成。现在要出售,各子公司职工(在解体前,他们分到过有价物资产品)均已领到由山阴县物资总公司发放的一次性下岗补偿金。我们找山阴县物资总公司要下岗补偿金,总公司告诉我们,“你俩属于民爆公司管,民爆是股份制企业,总公司无权过问。”我俩当时还不知道民爆科已更改为民爆股份公司,因为我俩当时已经无班可上,更别提被吸收或通知入股,没入股就不是股民。找民爆,“现在煤矿中采,不用雷管炸药,哪来的钱?我们都在讨吃。”


按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2002年每人为300元/月,2012年每人为1035元/月。截止到2012年末,没有发放的工资总额加上历年来的取暖费大约12万元,实际收到不足4万,逆差8万多元。山阴县物资总公司和民爆股份公司互相推诿,我俩很是郁闷,这8万多元到底该找谁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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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30 10:17
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4-30 12:22
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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