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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劳动者)与雇佣方签署劳动协议,协议上明确写明用人期2个月

陕西-西安 05-22 12:36  悬赏 0  发布者:等风也等 回答:(6)
我(劳动者)与雇佣方签署劳动协议,协议上明确写明用人期2个月。但目前为止雇佣方决定提前与我解除劳动关系1个月,且原因为雇佣方单方原因需提前解雇。在此情况下,雇佣方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需要支付,那么赔偿金的标准是如何定的。
备注(合同签署日期为4.27-6.27日,现在5.27日打算提前解除,工资为3000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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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1-05-22 12:43
没有约定的话,就不需要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028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22 14:24
属于违法辞退的,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 10451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22 14:33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35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22 17:51
协商 不了,可以投诉
回复时间: 2021-05-22 20:04
可以直接按照协议 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1-05-22 14:07
不需要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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