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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相关问题

 05-08 10:25  悬赏 0  发布者:sunglo……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3)
公司与员工签定了劳动合同,现合同未到期,公司要变更名称或地址(迁址),是否需要与员工重新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重签,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谢谢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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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08日 10时40分
你好!若公司只是变更名称,员工主动离职则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若公司迁址,则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受益匪浅。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8 10:34
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3-05-08 10:35
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
评论者:付成刚律师
时间:2013-05-08 10:53
如果是在深圳市内迁移的,没有赔偿,是否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也不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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