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朱建宇  陈利厚  吴健弘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谁可以帮帮我?

广东-江门 07-28 12:58  悬赏 0  发布者:梨子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5月份进厂工作,7月11日写辞职信提出辞职,公司也没有签劳动合同,我辞职到期是7月31日。他必须要我做到8月底才让我走,我不愿意,我7月20日就已经没上班了,公司不发工资给我,工作这么久也从来没发过工资。去过劳动监察部门,但毕竟他认识的人比我多,也不知是否因为这样,他跟劳监察部门说我没交接好。所以不给我算工资,必须要我回去交接,所以劳动监察部门的人说公司也有公司的规定,也叫我回去交接。我想问清楚,在试用期内不是提前三天辞职就行了吗?不管他批不批,三天后我就可以走?也可以不用交接?我现在真是无人可以帮我!为了这口气,我斗到累了,我根本没办法跟他斗下去!
问题补充:
如果说要我立刻回去交接立刻可以走,那我就心甘情愿地回去,当我去过劳动监察部门后,打电话回公司,他还是让我回去交接,要教会来接手的人才可以走。我实在是不想再回去了。不回去交接他就不算工资给我。而劳动监察部门也是说,要按公司的规定去做。现在是欺骗我不会法律,要拖住我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16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575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26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11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