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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交接期间年休假能给我补偿吗?

 01-04 19:19  悬赏 20  发布者:惠惠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7)
我是07年12月6日到的这家公司,合同签了一年,现在公司以经济危机为理由裁员,本来我的合同是08年12月31号到期,因工作需要交接,09年1月4号才通知我办离职手续,在09年我有5天的年假,离职可能需要2天的时间才能办好,最后离职日期应该是09年1月6号,因为赔偿的问题能让公司补偿我这个5天的年假吗?还有年假是按300%还是200%来计算的啊?
问题补充:
试用期公司该给职工交社保吗?
试用期3个月未交社保,能要求公司补交吗?
因为正好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社保只交了9个月,未满一年,满一年才能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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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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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1月04日 21时39分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应当给予年假补偿,按300%计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1-04 19:39
可以,按百分之三百计算。
回复时间: 2009-01-04 21:42
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1-04 22:00
试用期应当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交。
回复时间: 2009-01-05 08:07
不能休年假,应该要发加班工资的。
回复时间: 2009-01-05 09:32
按百分之三百支付你工资。
回复时间: 2009-01-05 10:36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应当给予年假补偿,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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