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无故让辞退

广东-阳江 06-01 20:13  悬赏 0  发布者:wwww9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阿姨在一发型中心做了1年多时间,没签劳动合同。在2013.5.31老板无故无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辞退阿姨,并拖欠工资,要2013.6.15再发,这情况下,怎么维护自己应得利益?赔偿几个月工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1 20:47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6-01 21:27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6-01 21:43
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56
四川 成都
人气:796991
辽宁 锦州
人气:44165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137
广东 深圳
人气:136703
广西 柳州
人气:7102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