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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出具离职证明晚造成新公司合同晚签造成损失

江苏-南京 06-02 23:00  悬赏 20  发布者:ohworl……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家软件人力外包公司成都分公司员工,去年九月外派到南京分公司的客户公司作为外部顾问办公,今年由于客户公司在合作期满后不再要外部顾问,而要顾问转入。

我曾经问过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有没有合适项目使我能回去,回答是项目是有,但是工资要降低,因此我不愿意,只能选择转入客户公司。

于是我在一个多月前写了离职申请交给南京分公司驻客户公司代表,并说明要在5月31日要拿刀离职证明,流程要由他发起,由成都分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再快递到南京给我。我的新公司也就是我以前的客户公司一定要所有手续齐全才能办理入职。

但是现在成都分公司以公司用章流程很长为由,到5月31日周五仍没有盖章,更别说寄出快递。这两天双休,我问了成都公司人力部,她说看周一6月3日能不能盖到章,寄到南京更是要再加几天,邮寄费我自己出,选择加急快递的话也是我出钱。

因我已经办理了退场手续,在入职新公司前没有工资,但是作为核心开发人员工作量没有减少。现在我想问原公司延误了离职证明盖章日期,比实际应该在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并且工资计算至于那一天的情况下,造成我拿不到离职证明晚签合同的工资损失,能不能申请由原公司赔偿损失,也就是工资计算到盖章后邮寄快递的那一天,具体怎么在我不回成都的前提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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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3 08:23
过错方要承担赔偿的
追问:

我要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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