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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各位律师请帮我分析一下关于补偿金问题!

 06-08 23:03  悬赏 0  发布者:diemia……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5)
我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了12年6个月,但是最后签订合同终止日期是2009年2月28日,之后再也没有签过任何合同。但是工作一直到2012年6月,单位也准时发工资和交社保。我现在以三年多时间未签合同为由提出辞职报告,但是关于如何补偿产生了分歧。请问下像我这种情况法律是如何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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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6月08日 23时12分
根据您表述的情况,您和公司构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就不涉及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了,目前您要主张的主要就是经济补偿金了。
祝愿您早日维权成功。
追问:

谢谢!经济补偿金应如何算呢?

回答:

您可以按照你实际进入单位的时间计算工龄,全部计算进来的。至于对方认为您应当从2008年1月1日,那是他的事情。你只要全部主张就OK 了!基数是一年算一个月。标准是离职前12个月所有收入的平均值,继续请咨询当地的12333.

追问:

任律师我想在问你个问题,2012年6月我向单位请了探亲假由于手续问题,一直到今年6月才回来办辞职手续,这种情况影像赔偿吗?单位会不会向我追究损失?

回答:

照目前中国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应的司法实践来看,单位就是想追究你问题,也是很难得。对于这点,你就不用过分担心的。在上海,单位追究员工责任的案件,基本都是以单位输为最后结果。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说的很清晰!专业水平很高!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8 23:12
如果你和用人单位在一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至一年期满的最后一天工资给予双倍支付赔偿;如果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无故非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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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862908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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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08 23:20
构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6-08 23:28
应该给你相当于本人12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追问:

请问工资标准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我们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谢谢!

回答:

离职前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6-08 23:58
再补偿12个半月你的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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