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企业扣员工工资问题

广东-广州 06-18 22:51  悬赏 0  发布者:1989阿丽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本人2012年7月到2013年5月在一家货代公司工作,未有签订劳动合同。5月中旬有一票出口单,以为自己当时忙乱,不小心把一部分成本价发给客户了,公司领导知道此情况后,说这给他们造成很大的损失,影响了他们报价,要我为此赔偿1000元,为此本人感到很不满申请离职,最后公司决定在我离职的最后月工资(即5月份的工资扣除500元)。我月工资是税前2800RMB,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是不是劳动法有规定企业每月最多只能扣员工工资的5%啊?很急需各位律师的帮助,恳请各位帮帮忙。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8 22:52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注意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入职时间、月工资情况!
回复时间: 2013-06-19 00:12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要双倍赔偿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80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35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