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中山,我想咨询一下, 企业工資是以组合形式来计算,保底7

广东-中山 06-20 04:19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中山,我想咨询一下, 企业工資是以组合形式来计算,保底770元+提成1400元+加班费150元包含70个工时+全勤奖26元+不以任何名誉直接入银行帐户400元=2746元。这样的工资计算方式符合国家标准吗?国家标准保底是1310元,保险也是按这个标准来激费的,为什么企业做帐要那样做呢?从08年到现在一直就这样没变动过。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0 05:35
加班费以770元来计算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3-06-20 05:38
建议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6-20 06:30
单位这样的工资组合是不合法的,首先是保底工资(基本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底工资标准,其次是加班费150元(包含70个工时)也是明显低于正常的加班工资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少发的基本工资及少发的加班工资。详情可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广东茂名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097
河北 石家庄
人气:126140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92
广东 茂名
人气:18815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774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86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