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李晓航  申维丰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如何得到更多的赔偿

河北-承德 08-10 11:19  悬赏 0  发布者:cdgaof…… 给我留言  回答:(1)
自2009年2月24日至今,我一直在承德市邮政速递物流局工作(从事分拣工作),工作性质是上一天休一天,但上班当天的工作时间平均是16小时。自2009年至今我所在的单位一直为给我签定劳动合同,只上过2009年5月至12月的养老保险,我的使用期工资是400*3个月,其中第一个月工资至今未给,之后的工资是620、加上400奖金,和90元的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一律没有,但是其他签订劳动合同的人什么福利都有,其中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节假日加班费,和其他福利。
    因为工作时间过长,加上重体力劳动导致身体不适,腰痛。期间几次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但一直未批,后被单位主管领导交与劳资部门,至今一直不给解决,8月10我找到承德市邮政速递物流局局长询问此事,得到让我回家的答案,但单位还不给我出辞退手续。以上事件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0 11:2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你的合法权益,除要求补发相应工资、补缴相应保险外,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江西 赣州
人气:131
浙江 杭州
人气:442935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0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3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9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6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