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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5年合同还未到期时宣布不与我签续聘

 07-12 19:26  悬赏 0  发布者:chengc…… 给我留言 地区:海南-海口 回答:(2)
我在一家民办学校工作,合同期是从2011年到2015年,现在我们学期期末结束学校没有提前通知我也没有找我谈过话,直接在期末总结会上宣布不与我签续聘合同,请问我该找法院还是劳动仲裁?如果赔偿的话是算基本工资还是每个月加上补助课时费的工资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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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12日 19时28分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追问:

如果我选择经济补偿金的话,我工作一年半多,就要一个半月的工资,还可以双倍对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3 09:47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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