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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这种做法算违法解除合同吗

 07-19 08:54  悬赏 20  发布者:chilil……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通州区 回答:(7)
该员工处于哺乳期,产假结束以后以家里有急事为由通过公司的办公软件向部门领导请休年假1周,休完之后以家中事没有处理完再申请调休2周(单位的加班没有加班费可以用作平时的请假调休)但是部门领导一直没有明确答复是准假还是不准假,该员工就一直催促答复但是也一直没来上班,一直到第4天领导才答复说不准假,第5天下班前3小时单位就以该员工旷工3天为由发了解除合同电子邮件,并发出了书面解除通知EMS给该员工,邮寄的地址是该员工入职时身份证地址(大学集体户口地址),签合同时提供了居住地址,单位也统计过家庭住址,但是寄出EMS的时候没有和该员工核实导致最后该EMS没有被该员工签收退回妥投。员工入职的时候发过员工手册,员工手册签收单上列出该手册是民主制定,员工要遵守等规定请假不准不出勤为旷工,旷工半天为违纪、旷工两天为严重违纪都会给予书面警告通知,旷工5天属于重大违纪解除合同。单位在该员工旷工半天和两天的时候都没有给予通知也没有给予书面警告直接在第5天(不满5天 4天半)发了电子邮件解除合同通知,然后就单方面给该员工办理了退工手续,该单位做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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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19日 10时07分
你好,违法,你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一、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二、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我的补充: 2013-07-19 10:07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我的补充: 2013-07-19 10:08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专业答复,现在有几个问题1、哺乳期严重违纪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单位就是想利用这一点 2、书面解除通知并未送达我的手里被退回不是拒签这种算送达吗?3、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在所谓的矿工半天2天都没有给书面警告 4、单位发布解除通知的时候并未满5天 就凭这几点我的仲裁胜诉大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9 09:46
您好!是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3-07-19 09:52
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3-07-19 10:01
属于违法行为
回复时间: 2013-07-19 10:28
是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3-07-19 12:08
违法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7-19 16:18
该单位行为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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