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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问一个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

 07-24 16:08  悬赏 5  发布者:liuxin……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5)
21日人事发了一个邮件给我 是这样的:
通知
 李**:
  由于你的工作能力仍不能胜任目前所任职岗位的岗位要求和岗位职责.经协商之后,请你与7月21日下午6点之前到人事部办理交接手续,特此通知
21日下午我只是在交接单做了交接手续,因为补偿金没有谈清楚,所以其他协议都没有签.
因为我不认可邮件的真实性,22日去公司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函或者赔偿,最后公司耍赖还报警,在派出所调解大队也没有调解成功
加上我在此公司工作了9个月,一直没有给我转正,工资一直按试用期的标准发给我,另外公司所有的员工真实工资都没有在合同上体现
明天我想去监察大队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及补发工资的差额
想请问
1.我和公司是否已经解除劳动关系?虽然协议都没有签,我做了交接手续,是否算双方已经达成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另外交接手续公司还篡改过
2.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我现在不去公司是否算矿工?今天的警察调解是否可以做为公司不准我上班的证据?
2.监察大队也只是调解,我不想把我实际工资的证据提供给监察大队是否是可以的?我想仲裁的时候才提供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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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24日 16时23分
需要是不是有明确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表示。
如果单位不是参照法律规定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制定的考核标准,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相当于双倍补偿的赔偿。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需要是不是有明确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表示 请问 我这种情况是否是已经明确解除了劳动关系 或者 是已经构成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

回答:

可以作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很全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4 16:29
你好,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的补充: 2013-07-24 16:30
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我的补充: 2013-07-24 16:30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回复时间: 2013-07-24 16:31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再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7-24 16:50
需要是不是有明确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表示
追问:

需要是不是有明确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表示 请问 我这种情况是否是已经明确解除了劳动关系 或者 是已经构成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

回复时间: 2013-07-25 09:01
1、没有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劳动关系不视为自动解除。公司单方篡改过的交接内容无效。
2、公司单方将你辞退,未经过你的同意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你不提供证据,劳动监察是否能依据你口头追究用人单位责任?是否解决?是个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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