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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物品被盗赔偿问题

 09-10 01:19  悬赏 25  发布者:781158……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肇庆 回答:(2)
现在我在肇庆市端州区豪城网吧做收银员,没有签合同的.今年4月份的时候网吧物品被盗,估计损失20000元.老板说我当时在玩手机,没看好监控,要我赔5000元,目前已扣了工资3000元.当时只有两个人上班,防盗设施也很久了,之前也多次要求老板加强防盗,都被拒绝.老板是否有权力扣我那么多钱?我应该去哪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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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10日 10时05分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注意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入职时间、月工资情况!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0 20:46
你好,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投诉。投诉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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