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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有理由对员工劝退吗

 09-25 13:00  悬赏 0  发布者:asd臧柳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房山区 回答:(7)
本人是一名公司在职人员,有合法的劳动合同,而且合同期限未到期,并且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重大损失,因为本人工作的特殊性,工作地点不固定,并且已经怀有3个月身孕,公司考虑本人身体的特殊原因会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所以想要我自己主动辞职,但非我本人意愿,请问如果公司坚持以本人怀孕为由要求强退我,那么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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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25日 13时12分
你好,  一、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二、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我的补充: 2013-09-25 13:12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5 13:04
不合法。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你怀孕期间的工资、生育金。
回复时间: 2013-09-25 13:04
可以进行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9-25 13:07
你好 一年补偿一个月智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9-25 13:08
要支付赔偿金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80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25 13:10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赔偿包括产假待遇及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9-25 13:13
你可以不主动辞职。因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你没有重大过错,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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