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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北京-朝阳区 10-29 08:35  悬赏 0  发布者:wbsyds…… 给我留言  回答:(16)
请问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没有让我签字,就是放在公司的内网服务器上让大家看,是不是规章制度是不生效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9 08:38
你不签字也是生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29 09:01
您好!是生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29 09:17
公示后生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29 16:25
您好,生效。
回复时间: 2013-10-29 08:43
这一般是生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29 08:45
要看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3-10-29 09:00
公司的规章制度,不用你签字,合法即可生效。
回复时间: 2013-10-29 09:06
生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29 09:14
只要与法律不相抵触就生效,欢迎来电或到所里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0-29 09:22
生效的 .
回复时间: 2013-10-29 09:23
你好,如果是公告的,那么应当生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29 09:30
如果合法就是生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29 12:21
是生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29 14:01
是生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29 14: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回复时间: 2013-10-29 21:31
你好,生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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