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刘海鹰  吴健弘  王远洋  蒙彦军  
已解决问题

出国务工,合同存在争议

 11-19 10:51  悬赏 10  发布者:heroic……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9)
我是2011年于某国企公司工作,签订了两年的合同,但是2012年7月调往公司海外部前往印尼工作。当时公司人力资源部说必须和之前的分公司解签合同,到海外部再签。当时解除合同后,因为公司说赶时间,4天办完出国手续,出国再签后续合同,但是至今已经一年多了,合同至今未签,社保也没有缴纳。
公司于印尼并没有成立正式的分公司,只有办事处以及一个P.T公司(类似于国内私人公司)的壳子,我的签证应该是用这个公司办理的,但是我确定我没有和这个空壳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协议。
我询问了当地大使馆,对方说在印尼务工,国内的劳动法已经无法管到这边了,只能协商解决。但是这事情(尤其是和国企),协商解决的空间基本没有。
我有如下问题:
1:我是否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或者诉讼,如果可以,那么我是应该在公司所在地提起么?!
2:我按照劳动法,要求补偿两杯工资及补齐社保等,是否合理。
3:如果公司绕开企业本身,说我们是印尼这边的分公司聘用的,我们如何维权?
4:本项目的员工难以指望为我们作证,但是相关配合单位(也是国企)是否可以有效的证明我们在这里工作?!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19日 11时12分
你公司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权。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1-19 11:14
1:我是否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或者诉讼,如果可以,那么我是应该在公司所在地提起么?!
你可以就你公司当初要求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你单位就违法解除支付你双倍经济补偿金。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实际入职为2011年,解除合同为2012年,双倍经济补偿金为2个月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者实际经营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
我的补充: 2013-11-19 11:16
2:我按照劳动法,要求补偿两杯工资及补齐社保等,是否合理。
合理。
你单位与你违法解除之前的劳动合同后,又继续任用你,将你外派出差到国外,但实际劳动关系仍然与原单位保持,所以应当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处理。
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时间地点、工资数额等项目做明确约定。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而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我的补充: 2013-11-19 11:17
3:如果公司绕开企业本身,说我们是印尼这边的分公司聘用的,我们如何维权?
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举证责任在你单位,你单位无法证明的们其主张不成立,你方不需要就此举证
我的补充: 2013-11-19 11:17
4:本项目的员工难以指望为我们作证,但是相关配合单位(也是国企)是否可以有效的证明我们在这里工作?!
可以,能够证明你和本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即可。
对于劳动纠纷案件,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应当提交的基本材料如下:
(1)劳动关系证明。
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交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工装、工号牌或者名片,能够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即可
(2)身份证明。
证明你本人的合法身份,可以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合法证件即可
(3)工资数额证明。
这是你索要经济补偿金的依据,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显示,也可以提交工资条、工资卡汇款记录等。
(4)加班加点证明。
因为本案中你要主张加班工资,那么你需要对自己的加班事实进行举证,比如节假日上班的打卡记录、工作日志、工作邮件、同事证言等。
(5)年终奖证明。
你要主张单位发放年终奖,需要证明单位有年终奖且你有工作业绩有资格领取,这个你可以通过单位的职工手册、劳动合同约定,绩效工资考核文件等方式来证明。
我的补充: 2013-11-19 11:18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先采纳了,谢谢你,很详细,我先尝试作更进一步的了解以及走仲裁程序。有疑问,再请教您。
因为在国外工作,一两年了,涉及的金额比较大。不得不谨慎,不过感谢您!

回答:

不客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你的答案,有理有据,感谢,我将做进一步的尝试。谢谢您的建议,希望在后续事态发展中能继续接受您的建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9 11:09
你好,1: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在被告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即可
      2:所主张双倍工资以及补齐社保等赔偿是合理的
      3:需要搜集证据,例如解聘的前提等。
      4:可以起诉后申请法院介入调查。
回复时间: 2013-11-19 13:54
你应当取证证明,到印尼工作系公司指派,这样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仍然是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3-11-19 14:37
你好,可以的。可以的。合理的。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11-19 16:00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公司所在地即可,另外,你可要求上述赔偿的主张。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3048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1-19 18:55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1-19 21:21
你应当取证证明,到印尼工作系公司指派,这样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仍然是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3-11-20 09:33
虽然工作地在印尼,但只要该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中国大陆就对其有管辖权,您可向公司注册地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11-20 11:47
1、某国企是否劳务派遣公司?
2、2012年7月解除合同是否双方协商一致?
3、与某国企海外部是否签订合同?
4、与某国企印尼办事处是否签订合同?
5、你在印尼的工作准证申请人PT公司法是否与某国企有合同?
6、你在印尼的工作准证等官方登记项目中是否包括类似于中国社保登记的项目?
7、居留签证与工作准证登记是否一致?
8、相关配合单位(也是国企)是否同意与你签订挂靠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31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39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776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80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91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83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