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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业委会违建

福建-福州 11-26 21:55  悬赏 0  发布者:zuimen…… 给我留言  回答:(1)
小区业委会部分成员,未公示、未召开业主大会、未经业主同意,趁夜间业主休息,擅自拆除小区原二次供水水泵房设备。经咨询设计院负责本小区一户一表改造的说,当发生火灾,消防栓供水压力不足时,需用原水泵加压,不建议拆除。小区水泵房位于小区正大门进入小区通道右侧,现被违法改建为二层,下层新开一大门,正对小区唯一通道,这也对小区通行造成影响,给行人和儿童带来潜在危险。
     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不得私自改变物业用房用途。
     我已经向社区反映,也投诉到市长信箱,社区说帮忙申请法律援助,调解,若不成,我如果起诉原告该是谁?获胜把握有多大?请各位律师朋友帮忙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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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30 20:26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为你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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