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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能否拿到请假超期之前的工资?

江苏-苏州 11-29 12:08  悬赏 25  发布者:hyxngo 给我留言  回答:(3)
大律师好,我于2013年07月25日与一家小公司谈妥,底薪3000元/月,提成6-10元/面,管吃中餐提供住宿,我未住宿。(一本画册中的一张纸为两面)从7月25上班到9月22日,期间发过一次工资是7月25至8月15的工资和提成,共计3050元,而8月16日之后的工资和提成压住未发,9月22日我因家中有事提出请假,没有请假条,老板娘同意,假期为七天,七天将至,我家中事情渐多渐烦,我电话增假一月即10底,老板娘不快但同意,此后一月至家里再出事仍未解决,我未能及时通知公司,此期间公司也没有同我沟通,至11月23日抵达苏州,24日同公司沟通,老板娘说已招人,没有我岗位,此后几日我再与其沟通,要么不接电话要不态度强硬挂断,最后以我在上班满一个月后签的劳动合同为由,不给剩余工资(《15+22》x100=3700工资,136x6/10=816-1360提成,共计4516~5060元),其称合同中有一条规定旷工达五天即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工资也没有了。她的这个规定符合法律条文么?签字时我没有细看,也不知有此规定,且合同只有一份保存在她处。我现在想问的就是我该不该得到这笔工资?对方不给我要怎么维权,找些什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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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9 13:30
无故缺勤的,单位可以旷工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实际工资日的工资也应当结算。但是,如果在你无故缺勤期间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譬如找人替岗的费用),对方可以要求你赔偿(可以从所得工资中扣除)。
回复时间: 2013-11-29 16:37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11-3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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