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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遇到问题

河北-廊坊 12-04 13:21  悬赏 0  发布者:Casabl……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2012年10月份加入成都维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到13年3月份离职,期间公司人事部门一直未和我签订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劳动合同,就此在和公司谈不拢的情况下我申请了劳动仲裁,高新区劳动仲裁委在核实了情况之后判决成都维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我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7000元,(成劳人仲委(2013)第49号)公司不服判决申请了上诉,之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成都维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诉求(2013成民初字第961号),执行高新区劳动仲裁委的决定,但是成都维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直拒绝支付,在一个月之后我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去执行的时候发现成都维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是在肖家河,那里什么都没有,法院后续去了查了公司的相关信息,他们没有店面,没有公司的车,甚至连对公账户都是没有的,这就导致法院没办法执行,因为他没有任何可以执行的财务和财力,实际情况是它的办公地址在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4至5层,它4层和5层的公司名字写的是美乐乐,美乐乐是成都维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家具购物网站,我们的实际工作都是做的美乐乐的推广,外面大家都知道美乐乐就是成都维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我之前的同事也一直和成都维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且网站的招聘都是用的成都维城,实际的工作内容就是在美乐乐服务,公司所有的工资发放和结算都是用的私人账户,有时候几十上百万的交易,法院去到了中海国际他们的办公点,但是公司的人事部门不承认那里是维城的办公点,现在的情况都搞得有点离谱了,它不承认维城,但是又没有美乐乐这家公司实际存在,那是否里面所有人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因为公司的人事部门都否认了它的存在?现在的情况是公司存在,并且有支付能力,但是它的钱全在老板娘的私人账户里边,法院是没有权利去查封私人账户的,现在应该怎么办才能拿到钱还是就任由公司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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