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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工资问题

江苏-南通 09-24 16:18  悬赏 5  发布者:CES4257 回答:(1)
我厂(化工)一女职工2010年3月进厂,9月初体检发现转氨酶偏高,考虑到这种病传染性大,公司与其本人协商后,该员工同意自愿离厂,于9月19日上午办理了离职的手续并结算清其全部工资。下午其家属到厂办吵闹,说是要补偿三个月工资,该员工进厂后,厂办发通知让其签订劳动合同,因当时厂里放假,该员工未按通知时间签订合同,请问厂方应该给这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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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24 16:38
应该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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