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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陕西-渭南 12-09 10:40  悬赏 0  发布者:19883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公司招聘了一名员工,该员工与原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在原单位缴纳,处于停薪留职状态,我公司应于该员工如何签订用工协议?是否需要该员工提供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以及在原单位停薪留职的证明?我公司与他本人签订的用工协议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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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9 10: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那我公司跟这位员工怎么处理劳动关系?签订用工协议可以吗?

回答:

让该员工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后,再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

追问:

这位员工是不愿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单位属于国企,我公司属于私企。现在不是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现象吗?这位员工与我公司应该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吧?

回答:

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你们愿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没问题呀。

回复时间: 2013-12-09 13:46
找律师当面咨询相关情况
回复时间: 2013-12-10 09:26
需要写清楚员工与原来单位存在停薪留职状态,并且员工保证与你公司的劳动合同不会对其原来的单位造成损失,否则由原告承担违约金以及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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