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劳动纠纷
内蒙古-呼伦贝尔 01-08 14:52 悬赏 0 发布者:郭大新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伊利集团一名奶源品保员,因为所管辖奶站出现严重掺假而解聘,无任何经济补偿,案件法院以受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奶站每出现一次严重掺假,对所管理奶站品保员解聘”,法院认为公司在5月份组织品保员关于规章制度的培训(有签字的培训签到表存在)公司以进行公示与告之,我的疑问是;公司的规章制度9月份下发新版本(关于解聘的条款无变动,同时新版本注时以前版本失效),新版本下发后未对我进行任何培训,而我所管辖奶站掺假发生11月份。5月份的这个签到表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公示与告之。如果不构成,依据是那条法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李波)(2024-05-07)·被一审、二审以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驳回请求,请问怎么维权或
- (刘海鹰)(2024-02-25)·工厂培训和试岗是没有工资的吗?
- (王高强)(2024-01-31)·风险保证金
- (刘海鹰)(2024-01-26)·劳动纠纷/争议
- (罗雨晴)(2024-01-11)·工资结清证明给写了老板拿钱不够工人了,提前说好写了就给发钱现
- (陈利厚)(2023-11-14)·怀孕保胎员工,公司应该怎么处理才能规避劳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