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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每年签一次任聘协议

 01-17 10:00  悬赏 15  发布者:深圳有心人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6)
我劳动合同的职位是分公司经理。公司每年要求我们每年年初都签一次任聘协议。协议规定要我们同意在每年对此岗位评核,说白了就是第二年他可以把你降级,而你不能追究。
我想问这合法吗?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据我了解,劳动法如降级减工资是要对劳动者赔偿的,是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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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17日 10时34分
降低工资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
追问:

是我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吗?
可否当场说不接受降低工资的话,公司也不能对我怎样?我可以继续以不变的待遇继续在公司工作?

回答:

自己提出的,没有补偿。

追问:

我的意思是,如果提出要降低我的级别或薪酬,我如何提出赔偿?我自己肯定不提出解除合同。

回答:

发了你工资少了,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7 10:09
如果你签字即表示同意。
回复时间: 2014-01-17 10:19
每年一签,第三次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1-17 10:20
每年一签,第三次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1-17 10:40
用人单位的岗位评核只属于内部管理方式,不能作为能力考评,不能作为降级及降薪的依据。
回复时间: 2014-01-17 10:51
如果单位降低你的工资待遇,你可依法维权,要求补足,并可争取经济补偿金。
追问:

是否可以在不辞职的情况下维权,还是需要离开才能正式提出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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