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已解决问题

能得到多少赔偿!

 02-18 15:38  悬赏 20  发布者:降魔使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4)
1.我于2007年1月正式于现在这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已注明工资2700,通讯费和交通费各150.
   2.2008的一份合同只表明了工资2700.通讯费和交通费作为补助,没标明在合同上,不过依然在发。
   3.2008年底我司新申请了一个公司名称,2009年时要求我司所有员工同新公司名称签订的合同。 另外公司说为了我们可以多拿点钱,不帮我们交个人所得税,合同上按照2000元签订的。
   4.2/10日的时候,因为快递出一份文件没仔细检查为由,公司让我签一份对我的裁定,裁定大致内容是由于我的失误为公司埋下隐患,所以现给我1-3个月考察期,期间表现好的话可继续协商留用或调往其他部分,不好的话立即开除。 当时我问如果不签如何,公司答复说立即开除。
    5.2/13日,经过我仔细考虑,决定不签字,我的上司也答复说那么就是立即开除。
    6.后他们担心交接问题,所以同我协商让我交接一个月。但是由于我的新工资已经找好,2/23日就要去报道。 所以我统一2/16-2/20可以留在公司继续工作并交接。 公司一直都在招人,可一直都没招到。
    现问题如下:
    1.2/23日我能如愿到新公司报道吗?
    2.按照国际规定,原公司应给我怎样的补偿!是走的时候就能拿到还是要下月发工资的时候才能拿到?
问题补充:
谢谢蒋大状的答复。
可是我想弄清楚,因为合同上的工资签订不一致,我的补偿金应该是多少呢! 同时由于我公司抬头的变更,我是否能得到多2个月工资的补偿呢?

书面通知公司不给,但是我们在谈的时候我有录音。里面有说录到我上司说:你不签那么就是走人!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2月18日 15时45分
只要你手头的工作都交接完毕,你当然可以到新公司报道,不一定非要等到单位招到合适的人,补偿应该是在你离职时和你结算清楚,当然你也可以和单位约定补偿的发放时间。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xiexie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8 15:52
1、你需要办理好离职手续才能去报到;
2、如果是不同的公司以及不同的工作地点岗位,赔偿金为两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09-02-18 16:20
你有个细节没交代清楚,公司有没有出具书面的解除通知?从你的描述来看,公司涉嫌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具体工资数额你负有举证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2-18 19:45
建议公司协商解决。你的问题,不是几句话能够解决的。详情可电话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山东临沂
云南昆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183
重庆 江北
人气:392953
湖南 长沙
人气:7339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388
浙江 杭州
人气:1073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74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