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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劳动纠纷

 02-26 15:00  悬赏 0  发布者:lululi……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5)
各位律师,您好,首先百忙中打扰了,非常抱歉。我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员工手册,内容中有霸王条款,例如:不听从领导安排扣工资1000元,不按时完成工作罚款500元,孕妇不允许请假等,这种条例。可否不签?如果不签的话,公司公示或给职员发邮件,是不是就表示,职员就算不签订,只要通知或公示了,此手册也算职员默认了呢?   2、我司自成立以来,工资都分两部分发放:一部分是签合同的2000(此金额投保),另一部是经理用现金发放的2000(不投保),有工资表的。但是从2014年开始现金发放的那部分,不发了,原因也不跟职员说明,意思就是扣款了,但是扣款没有任何的书面或口头说明,这样是不是算拖欠职员工资呢?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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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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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02月26日 19时45分
算拖欠职员工资,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并支付补偿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6 15:0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2-26 17:33
你好,算。
回复时间: 2014-02-27 14:10
一般可以这样理解,但如果员工明确表示拒绝这样的员工手册,是不应以经过公示就视为员工接受的。并且,员工手册的内容如果违法,也是不成立的。
回复时间: 2014-02-27 16:21
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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