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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法是合法的吗?

 02-28 10:15  悬赏 0  发布者:花总会开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6)
我在深圳工作,晚育假是有30天的,劳动合同中也写有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等。可公司不给休,我休完98天产假后请假年后上班,中间有10个工作日,公司不批,也没通知我,就算我旷工了,扣了三十天的工资,一个多月工资一分也没有,请问公司违法了吗?我是有晚育假的呀,根本不需要请假的,最后还被旷工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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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32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28日 10时29分
1,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
2,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3,您可以去当地劳动站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8 10:37
晚育才多放15天。建议到劳动局投诉吧
回复时间: 2014-02-28 10:39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2-28 10:49
您可以去当地劳动站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2-28 11:09
晚育才多放15天。建议到劳动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2-28 12:35
公司昨天是不合理的,个人认为主要还是公司没有和员工沟通好的问题,即使是不批准也应该告知,毕竟都是可以协商的。目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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