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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合并,我又不想在新公司作,是否有赔偿

 03-07 10:32  悬赏 0  发布者:slealy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黄浦区 回答:(3)
我们公司被大集团兼并,原来的公司并未注销只是换了一个法人,我们算一个集团下的独立分公司,今年年初集团来人说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合并,现在的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人,可是集团大的很,不会没我们可以做的位置,让我们放心,当是我们的劳动合同都是与公司签订的,而不是集团,并且里面的员工都是无固定期合同.现在集团分配的其他分公司的职位我们也不想去,就和他说不愿分配,我们是和这家公司签的,所以不接受到别的分公司工作,人事就说如果这样,他就要发警告信,三次就可以开除我闪,这样是否有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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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闸北区]
  • 韦云律师
  • 电话:1380169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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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03月07日 10时48分
你好,原来的公司并未注销的,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集团不可强制变更你的职位。
追问:

如果说集团安排同职位,可是不在现在的公司,而换到其他分公司,我是否可以拒绝

回答:

不是你劳动合同上盖章的那家公司,都可以拒绝。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7 10:38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直接经济补偿金的。。。。

请采纳。。。
追问:

怎么要求补偿金比较合同

回答: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3-07 10:50
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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