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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劳动维权

广东-东莞 03-08 21:06  悬赏 5  发布者:zxh776……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我是从2010年10月1日进入新黎明第二少年宫工作,单位从2013年5月开始交的社保,我要求公司补交以前的社保公司不同意。后来我找了社保局才知道公司在2013年5月才办的营业执照,以前是黑户,没有营业执照不能补交,就这样公司给我记仇了,找个理由开除了我,说我请假没假条。我现在失业了!请问我能申请经济补偿么?应该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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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8 21:12
有权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3-08 21:13
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3-08 21:52
可以要求支付非法解雇的赔偿金7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3-08 22:04
你可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3-08 22:09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3-08 23:07
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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