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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

 03-20 14:49  悬赏 30  发布者:827355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17)
我父母在同一家工厂上班,妈妈因工伤大拇指断了食指指尖断了,我爸爸在医院护理了七天,现工厂管理人让我爸爸回去上班,若不上班就算作请假,没工资,我妈妈生活还不能自理,请问工厂这样做合法吗?  若我爸爸回去上班,我妈妈请了个护工照顾她,那护工的工资该工厂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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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20日 08时36分
不合理,请护理工也是工厂负
追问:

工厂要求我爸爸照顾她,但照顾期间不给工资,工厂表示照顾七天有工资,七天之后就算请假没工资拿。请问,法律上是这样吗?

回答:

不是的,工厂逃避责任。一直到出院,工资应该照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0 14:50
你好,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回复时间: 2014-03-20 14:50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回复时间: 2014-03-20 14:52
公司要承担工伤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3-20 14:52
可以要求公司承担护理费,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3-20 14:53
你妈可以获得护理费,可以请护工,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依法维权
追问:

工厂要求我爸爸照顾她,但照顾期间不给工资,工厂表示照顾七天有工资,七天之后就算请假没工资拿。请问,法律上是这样吗?

回答:

工厂做法违法,你放可以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3-20 14:54
1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回复时间: 2014-03-20 14:56
你好,单位承担护工费。
回复时间: 2014-03-20 14:57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3-20 15:00
公司要承担工伤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3-20 15:33
你好,工伤后,单位应当承担一定的护理费,医疗费,交通费。建议委托律师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3-20 15:41
保留护工收费发票,到时索赔。流程:申请工伤-评残-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3-20 16:16
去社保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3-20 16:24
你好,你妈妈的护理费用可以要求厂方支付。
回复时间: 2014-03-20 16:29
可以要求支付
回复时间: 2014-03-20 17:58
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3-20 18:08
请护工的钱应该由工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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