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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

江西-新余 04-01 08:26  悬赏 25  发布者:我爱张诚 给我留言  回答:(1)
今年2月份在洪客隆买了部手机,然后参加了一个送话费的活动。这个活动是要话费月消费满88元才能参与,每个月划拨25元的。我的手机号单月消费是不满88的,但由于我的号码是和我爸的连在一起合帐消费的,我就特意问了营业员消费满88是看个人消费还是合帐消费,营业员很肯定的告诉我是看合帐消费。我男朋友不太相信,又具体的问了一遍,营业员说是合帐消费。我就办理了这个送话费的活动,办理这个活动还要绑定一个10元流量包。我想会送话费的话就没亏,就办理了。我还说了如果不是合帐消费的话我会来取消。营业员也说没问题。一个月之后,我查询话费发现不是看合帐消费,而是看个人消费。由于我个人消费不满88,上月消费只有53元,于是我就打电话到10086问了,之后那里的营业员跟我说要取消的话要我退会上月送的25元,我上月根本没使用到88元,如果我退会这25元的话,上个月还是收了我88,可是我根本没使用到88元啊。我感觉我是上当受骗了一样。他们这是属于欺骗消费者的权益吗,我可以到315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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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01 08:38
您好,请及时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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