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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行调岗,劳动仲裁跟企业是一伙,怎么办

 04-18 17:17  悬赏 10  发布者:125976……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惠州 回答:(5)
公司强行调岗,今天去劳动仲裁局咨询是否合法,回复是如果公司是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调岗。
本人是办公室职员,跟单兼翻译,已在这个岗位做了7年多,不存在生产经营需要,而公司领导强行说是生产经营需要而调岗,不经本人同意。
因为公司已向劳动仲裁局咨询过,所以公司强行说是生产经营需要,我应该怎样才能取证不是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而强行强岗呢?
劳动合同上肯确写着要协商一致才行,而劳动仲裁局明显偏袒企业,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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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20日 10时01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纪要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合同司法解释四对此问题有不同态度,会议纪要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这个回答值得参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8 17:1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
今天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回复说需要以下证据:
1:不是生产经营需要证据。
2:有侮辱性语言
3:降工资
4:不能胜任新工作。
本人在原岗工作有7年多,现在要调岗到营业,本人不想去,已多次说过不能胜任,但是公司领导非说可以胜任,本公司是贸易公司不会有生产经营需一说,仲裁局都不太想受理,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4-04-18 17:29
你好调岗不违法的,但是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协商不成的,可以辞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4-18 17:32
不服仲裁结果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4-18 23:24
是你的方式不对,不是劳动仲裁局明显偏袒企业
评论者:1259763395 给我留言
时间:2014-04-21 14:31
谢谢各位律师耐心的回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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