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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

福建-厦门 05-07 14:16  悬赏 0  发布者:gqz89 给我留言  回答:(5)
劳动法第58条规定外派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合同,在无工作期间依法享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司能否把这份工资的部分当做为我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我公司在我无工作期间,除了用这部分工资为我缴纳的五险一金外,还扣除了一些(据公司称要把这部分留着待用),最后仅剩下的一点工资才发放到我手上,公司这样做法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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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07 14:30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5-07 14:39
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是的月工资,有些部分是个人缴纳,有些事单位缴纳,公司代扣你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是合理的,但是不能多扣,什么留着待用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回复时间: 2014-05-07 16:55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5-07 21:28
公司无权克扣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5-07 21:37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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