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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应如何算?

湖北-荆门 11-04 09:39  悬赏 20  发布者:luckyf……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老公从87年起在湖北荆门金龙泉啤酒公司上班(金龙泉属于国有企业),自98年调入金龙泉啤酒的下属企业--制瓶企业上班,起初金龙泉啤酒与制瓶企业是一个系统的企业。后来金龙泉吸纳了外资进来,就与制瓶企业分割开了。但是并未给予任何补偿。只是将金龙泉啤酒集团旗下的无关于啤酒生产的,辟如制瓶企业,瓶盖企业,包装企业等全部划分为金龙王旗下。05年我老公又被调入金龙非织造布有限公司,至今一直工作在金龙非织造布公司。其中金龙非织造布建设初期,是属于金龙王旗下。后面也吸纳了外资,且外方投资占比为70%。中方的董事长原是金龙王的董事长。以前的工龄均未被买断过,未给过任何经济补偿。请问如果金龙非公司要解雇我老公(公司有意炒掉一批年龄比较大,英文基础较差的职员),那么我老公的工龄应如何算,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应为多少?是否应该从87年算起。不管是从金龙泉啤酒算起,还是从制瓶企业算起,我老公的工作年限均是超过了十年,是否可以要求现在的金龙非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盼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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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1-1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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