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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农民工追讨社保

山西-晋城 06-16 16:24  悬赏 0  发布者:1203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母亲94年参加工作至今,今年5月被告知满50岁退休,但是我母亲没有退休金,后经多方了解得知,企业以临时工的借口,未给她缴纳94年至2011年期间的社保,导致其无法享受退休后的养老及医疗保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企业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劳动仲裁以超过时效不予受理。我想咨询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
 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我母亲的权利,如何上诉?以何理由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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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6 16:53
意思就是说如果你母亲一直上着班的话,随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但如果你母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就必须在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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