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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证明工作地点就拒收么?

四川-成都 06-24 19:13  悬赏 10  发布者:qingua…… 给我留言  回答:(7)
到成都市劳动仲裁委交申请书、证据,俩小伙子说我的材料无法证明工作地在成都就拒收,说是去找有红章的材料能证明工作地是成都的材料才会接受材料,这样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符不符合条件都没接受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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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4 20:53
您好,建议在律师指导下维权。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6-24 21:34
如果不予受理,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6-24 19:55
让劳动仲裁委员会出书面通知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
回复时间: 2014-06-24 20:17
你好,单位在成都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6-24 20:17
须符合基本条件。
回复时间: 2014-06-24 20:32
有权申请进行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6-24 20:36
你好,须符合基本条件。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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