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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北京 07-22 11:47  悬赏 0  发布者:se7700 给我留言  回答:(16)
我现以向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2款发出解除劳动关系书,要求支付补偿金,现在我是应该在公司继续工作,还是应该办交接离开,(工作一年二个月没签合同)
问题补充:
是38条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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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2 11:55
自己考虑清楚,自己决定
回复时间: 2014-07-22 12:06
可以交接完离职
回复时间: 2014-07-22 12:36
你好,自主决定。
回复时间: 2014-07-22 11:53
你好,建议办完交接后离职。
追问:

纠正,是第38条3款

回复时间: 2014-07-22 11:55
你好,可以继续工作。
回复时间: 2014-07-22 11:56
你好,建议办完交接后离职。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7-22 11:59
 第38条第2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你能提供证据证明单位有上述行为?如果是的,那么可以直接解除合同,不需要继续工作了。
回复时间: 2014-07-22 12:00
建议办完交接后离职
追问:

是38条3款

回复时间: 2014-07-22 12:34
三十八条只存在两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你在单位缴纳的有社保,保存的有档案,相应的需要办理减员以及转出手续等。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22 12:35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7-22 13:27
你好,如果明确你们之间已经解除合同关系了,也有书面的通知书,那么你可以办理交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4-07-22 13:38
你好,可以办完交接手续后离职。
回复时间: 2014-07-22 13:55
您好!建议办完交接后离职。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7-22 16:07
都可以 看你的意愿
回复时间: 2014-07-22 16:32
你好,建议办完交接后离职。
回复时间: 2014-07-22 20:12
自你发出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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