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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和被开除领取工资的问题

广东-汕头 08-02 20:27  悬赏 20  发布者:81017 给我留言  回答:(6)
今年八月一号我向我所在公司提出辞职并且当天就要离职,已经填写了公司的离职申请表,并且当时公司也同意了,不过工资要等到八月底才可以拿得到,本来这个我还可以接受。但是没想到再我走了之后,第二天公司就贴出了通知,说我是被公司开除的。现在我就想咨询一下,按照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可以回去要求公司马上给我结清工资,因为公司都已经贴通知说我是被开除的了嘛!不过我跟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该公司性质属于私营企业,我现在手里就只有,我公司贴出来的关于我被公司开除的通知一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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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2 20:30
协商处理吧
回复时间: 2014-08-02 20:45
建议协商处理,因为你证据不足。
回复时间: 2014-08-02 21:07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8-02 21:18
收集证据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的事实,可以提起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被解聘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8-02 23:53
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8-03 08:00
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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