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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非劳动者本人原因安排劳动者待岗,工资该如何发放?

四川 08-07 13:28  悬赏 0  发布者:bfi947…… 给我留言  回答:(4)
四川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非劳动者本人原因安排劳动者待岗,工资该如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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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7 15:34
您好,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被安排待岗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回复时间: 2014-08-07 13:40
你好,根据实际用工时间支付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8-07 13:50
你好!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标准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回复时间: 2014-08-07 14:26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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