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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煤化集团铜川矿业公司玉华选煤有限公司对我劳动权益的不法侵害,致我双腿伤残陷入绝境

陕西-铜川 08-23 01:12  悬赏 0  发布者:zhhy19…… 给我留言  回答:(1)
赵红云,女,45岁,汉族,系陕煤化集团铜川矿业公司玉华选煤有限公司职工。家住铜川市印台区玉华镇廖家峁居委。电话:15191499609
二、申诉内容
1、2010年4月14日晚九点半,我在厂里工作时摔伤,当时,厂里派人将我送到富平县朱世宏焦坪骨科诊所医治,诊断为右膝半月板损伤。住院一天半,厂方就让我丈夫将我接回家,并对我丈夫说是韧带拉伤在家休息治疗,同时答应给我造陪护费。我丈夫提出按我的伤势厂方应给我上报工伤,给予工伤待遇。我在家休息期间,我多次到骨科诊所复查治疗,伤势并未见好转。朱大夫建议我到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做进一步检查。6月10日我到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医生确诊为右膝半月板撕裂。医嘱:休息治疗,必要时动手术。12日我将磁共振片子及药费上报玉华选煤有限公司办公室孟主任,并告知病情。厂方给我报销了核磁共振检查费用,但药费未报销。此后,厂方未给予有效治疗,又未按规定上报工伤,也未给予足够的工伤待遇(工资、医疗等)。在治疗期间,厂方不仅停发工资,而且在6月29日打电话强行让我上班,并说不上班就按停发工资处理。我没办法,在7月1日到2日被迫上班,导致原伤加重。7月5日再次摔倒,在朱世宏焦坪骨科诊所住院治疗至7月23日出院。7月份工资停发。我丈夫找厂方理论,厂方不予理睬。8月8日厂方又打电话让上班,说再不上班就停发工资。迫于无奈,我再次上班。此后,厂方未按规定上报工伤,也未给予足够的工伤待遇(工资、医疗等)。也未给予有效治疗。在治疗期间,厂方不仅停发工资,而且在我伤未好的情况下,多次强迫我上班,导致我多次摔伤 ,(其中2010年7月5日、2010年12月3日、2011年2月14日的摔伤有医疗诊断病历)原伤不断恶化。也是造成我2011年3月1日早8点15分,下班距厂100米处因右膝原伤复发摔倒,将左腿胫腓骨上端摔骨折的直接原因。以上事实,充分说明玉华选煤有限公司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2、2011年3月1日8点15分,下班时因原伤复发,在距厂100米处摔倒,致左腿胫腓骨上端骨折,当天被送到玉华社区医院的门诊病例、住院病历均已显示右膝关节有触痛、肿胀、弹响、落空感。以上证明本次摔伤为以前右膝关节半月板撕裂伤未痊愈而造成的。厂方依然不予救治,不报工伤,不给足够的工伤待遇,医院医生让我转移到局中心医院,我当时向薛厂长打电话说明情况,并向厂里借钱看病,但薛厂长不让转院,厂里也没钱,我家境贫寒,又多遭磨难,父亲及弟弟都因病去世,留下大笔债务,为了生活还债,母亲是遗亡家属当时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我和丈夫一直供养。我们拼命挣钱,仅为养家糊口,还债,哪里有钱!幸好医院的护士翟小江给我垫了两千元钱,我才住上院,当天打上石膏。3月29日复查,发现骨头移位,3月30日由焦坪社区医院去矿务局中心医院请骨科石主任来焦坪社区医院,将我右腿骨打断,重新手术,接上,打上钢板,住院治疗。我丈夫只好请假,向厂里交涉,厂里不管,我丈夫又四处借钱为我治疗,母亲也来照顾我。母亲也承受不住如此打击病倒,年仅11岁的孩子天天放学,进不了家门,在寒风中等待,邻居张大爷眼见不忍将他领回家给口热饭吃,没办法只好又请雇以前的老邻居殷嫂,帮助来帮忙两头照顾(医院、孩子),每天给她80元,现在没钱。以后给,4月17日医院经多次向我下催款单,要求交住院费,我和丈夫已借债几万,实在没钱,只好出院(出院时还欠医院800元钱,附医院催款单,医院欠款证明)回家卧床休息治疗致我无法得到合理有效的治疗。造成左腿胫腓骨上端骨折,致左腿直不到0度,弯不到15度的功能受限的伤残1.陕煤化集团铜川矿业公司玉华选煤有限公司对我劳动权益的不法侵害,致我双腿伤残陷入绝境、我将厂方对我劳动权益的侵害及违法违纪行为向上级铜川矿业公司劳资、信访、工会、安检、局党委、局长、书记、纪检委等部门反映,这些部门未就其下属玉华选煤有限公司对我劳动权益的侵害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管和纠正,并推卸其责,将我赶出局机关达几十次。因相关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使我的伤病治疗一再延误,治疗中断,病情不断加重致残。因此,铜川矿业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对玉华选煤有限公司对我的不法侵害没有给予及时制止和纠正,铜川矿业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推诿、不作为,致使我的伤情延误加重,双腿残疾。铜川矿业公司及其党委负有监管不力,铜川矿业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推诿、失职,不作为,应对我的伤残负有责任。
2、2012年3月25日、2013年6月24日我先后就此事两次到省信访局,省煤化集团上访,多次要求铜川矿业公司党委、纪检委调查处理,均未予有效解决。请问何处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3为什么我依法逐级向相关组织反映却得不到回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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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3 11:0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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