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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过户时间未到,我能否向法院起诉申请过户?

 09-07 17:14  悬赏 30  发布者:赵浩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遵义 回答:(8)
今年5月份,我朋友因为资金紧张把他名下的一套房子低价卖给了我,合同签订当日我一次性付清了所有房款。考虑到半年内如果朋友资金宽裕可以把房子赎回,所以合同约定半年后把房子交给我并且办理过户手续,也没有办理他项权证。现在朋友资金链断掉后跑路了,我怕朋友的债主起诉后法院把这套房执行掉,想让朋友提前过户房子给我。但根本就联系不上他,请问:我是否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申请提前过户房产?如果能,诉讼费应该由谁承担? 谢谢
问题补充:
不好意思,过户时间描述错了。是半年内。不是半年后。房子没有一房多卖的问题,怕的是借钱给他的那些人申请法院执行他名下的这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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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07日 20时50分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交付房产并协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理由有二,第一是你们订立合同时已经支付了全部款项,并应当有对方为你书写出具的收条予以证明;第二是现在多次找对方协助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对方一直推脱,现在也找不到对方;
    3、你们之间的交易存在一点瑕疵,就是将来如果其他债权人知道你朋友将该房产低价转让给你,涉嫌转移财产,这样其他债权人有权知道后有权申请法院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这也是存在的风险;
    4、综上,建议你立即采取法律手段,到法院起诉,并申请保全该房产,这样至少先进行程序,其他到时候看情况再根据变化而变。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解答十分详细,且很有针对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7 17:19
法院会公正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9-07 18:08
你的担心很有必要,建议你赶紧起诉并保全该房产,请求判决履行过户手续义务,避免外部债权人捷足先登,查封该房屋,造成你不应有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9-07 18:25
协议有效,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诉讼费根据标的额收取,你先垫付,最终谁承担法院决定。
回复时间: 2014-09-07 18:53
9月10日早上去法院立案并对房屋进行保全,要求办理产权过户即可; 就不要考虑诉讼费之类的小事了。
我的补充: 2014-09-07 18:53
你这100元费用花的超值;
回复时间: 2014-09-07 20:19
尽快去法院起诉,同时申请保全房屋。
回复时间: 2014-09-07 20:41
可以起诉要求办理过户。
回复时间: 2014-09-07 21:19
您现在风险很大,建议尽快起诉到法院并申请诉讼保全,然后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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