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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工给无故辞退怎么办?谢谢

 04-08 00:23  悬赏 5  发布者:刘斌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3)
我是在一事业单位的司机连续工作了十年的合同工,去年单位也还跟我签了无期限的合同,但前两天单位领导就找我谈话,说单位现在不需要司机这一岗位了,所以就不请我了,单位只是给我补工作了一年就补我一个月的的工资,也就是十个月的工资就想打发我走,象他这样做合法吗??谢谢你
问题补充:
首先感谢钟经跃律师! 还有就是新领导上来的5年中都不帮我买住房公积金(前任领导班子一直有帮我买的).但这5年来一直是连单位应出的部分也我自已交了.我在年前就咨询过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室.那里的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单位必须要帮我买的,现在是否应一起向单位追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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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4月09日 09时58分
单位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应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你可要求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并加付一个月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的代通知金。如果单位不补上述费用的话你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08 06:16
劳动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09-04-08 07:28
劳动局投诉 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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