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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退的赔偿问题

广东-中山 04-11 17:04  悬赏 20  发布者:yuanyu…… 给我留言  回答:(0)
公司无故辞退我,我最多能够要求赔偿多少钱?08年12月11号正式上班,到09年4月10号被辞退,11号开始不用去上班了。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买社保,叫我不去上班时也没有出示什么书面解聘书之类的。我打算要求:1、不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是不是要从09年1月11号开始算? 
2、无故辞退的经济赔偿,按我的工作年限,有一个月的还是半个月的赔偿?能否再要求代通知金?有的话是不是一个月的? 
3、要求为我补交社保,是不是从正式上班到被辞退?我不知道大概有多少,帮忙回答一下。能否叫公司直接补给我? 
4、我12月份工资746元,1月份工资1899元(其中10号之前大概有437元),2月份工资1143元,3月份到4月10号未发,大概有1593元。请问按上面的要求,合计是:4198元(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5381(全部工资)除以4个月(工作年限)乘以1.5个月(1个月的代通知金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个月的社保(我不知道是多少)。 
是不是这样算的,请各位律师帮忙看一下有什么问题?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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