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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期限的问题

湖南-永州 01-18 16:53  悬赏 0  发布者:zhengs……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个参公管理的事业编职工。2013年1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限为一年,(2013年11月到2014年11月)按照规定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提高工资。影响期满后撤销处分。
   2015年1月12日,国务院下发通知,对全国公务员进行工资晋升,晋升期限追加自2014年10月始。我的问题是,我本人的受影响不加工资的期限,是按照最终处分一直到2014年11月份期间都不得加工资呢?还是按国务院下发文件的日期计算,到2015年1月已经撤销处分了,能够加到这次工资吗?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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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19 07:32
你是要权加到工资的,否则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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