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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资

江苏-苏州 01-12 12:32  悬赏 10  发布者:port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问我刚时公司两个月,公司就扣除我1000元,另外还有一个月(12月)的工资没发。。。而后我上个月的31号递上的辞职信,这个月的16号要走,公司说不准我走那么快,如果要走的话工资拿不到。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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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2 14:20
1、不合法;
2、你离职当天公司就应当将你所有的报酬全部结算清楚;
3、如果公司真的扣你的工资不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11-01-14 16:09
公司的做法违法,你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即可,工资必须支付给你的,否则,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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