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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将部门转外包,与外包公司重签合同并承认年限,不去怎么主张权利?

广东-广州 02-10 10:51  悬赏 20  发布者:azza2 给我留言  回答:(2)
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将部门外包,让我们与外包公司签定合同并由外包公司继续承认工作年限,同时向现在公司申请自愿离职。
选择不去的话,将面临解除合同。可以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适用补偿金,还是赔偿金?
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三)点是否适用?
问题补充:
外包为现在公司的集团上集公司发起。

拒签新合同前提下,可以不同意解除现有合同吗?或协商未达成一致会怎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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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10 12:06
可以拒签
追问:

拒签新合同前提下,可以不同意解除现有合同吗?

回复时间: 2015-02-10 12:12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追问:

只有经济补偿吗?不能赔偿?不能用第八十七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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