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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

重庆 02-28 19:38  悬赏 15  发布者:sayjia…… 给我留言  回答:(2)
刘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今天年2月15日下午,领导找我谈话,问我是否还愿意继续做下去或者已经确定不在这里做了,我没有直接回答,说的是等年后在决定是否继续在这里做,结果第二天,我正常上班时,突然给我 一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让我签字,我一气之下,签了字直接走了,到2月25日发工资时,并没有发放1月份的工资 ,打电话问,说是我离职手续这些没有完成,让我28日之前完成才行,我在27日回到公司,完成相关手续后,又被告知,必需等到3月25日才发放并且还没考核之类的,相当于我1-2月工资都没得到并都要被考核被扣,我想不通就去劳动仲裁提出申请,希望1-2月工资能正常给我,结果今天也就是28日,公司领导电话告知,说因到劳动部门告了他们,所以以前也就是14年11月至今,我经手的客户欠款未收回的也将被考核,也就是说我真正拿到手的工资也就没多少了,离职与交接相关工作我已经在27日就做完了,他们这样可以么,我应该怎么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问题补充:
我在16日早日因他们拿(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离开,这算是自动离职,还是啥,因公司说我这是恶意离职,也要考核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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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28 20:10
您好,这个需要看劳动合同决定
回复时间: 2015-03-04 23:29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25%的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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