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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北京-昌平区 01-25 17:17  悬赏 0  发布者:小支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一名农民 打工仔 在2006年在其公司上班时接电源线被电击伤 导致左手食指第一关节骨软组织损坏 中指稍轻   出院以后公司为我从新安排库管工作每天上班12小时 直到现在  。在从出院以后公司也没有为我做工伤鉴定 我当时也不知道;所以错过了做共鉴定的时间  。 现在公司辞退我 我要求赔偿公司不答应    我现在该怎么办    急急急
问题补充:
因为现在 马上就要过年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谁来帮帮我好吗     都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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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25 21:0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1-25 17:54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1-25 18:08
你好,公司的行为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事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1-26 09:30
协商不成,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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