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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性提成的补偿问题

四川-成都 03-30 03:16  悬赏 0  发布者:代1981 给我留言  回答:(1)
公司拥有一块空地,合同聘用员工种植桃树。

合同中约定公司提供种植场所和灌溉设施以及除虫设施;员工自行引进桃树苗种植并负责日常维护,桃树种植的日常所需工具例如锄头,树枝修剪刀等工具由员工自行解决,桃的采摘和销售亦由员工自行解决----销售价格公司有规定。

关于薪酬待遇,合同中注明和合同期内,公司给与员工基本工资和提成-----提成是指桃挂果后,每次销售桃所得减去相关费用后部分的10%---20%。

经过几年种植和维护,桃树进入成熟期,对桃树的日常劳动维护工作量减小,果树亦大量挂果。公司为了获取利益最大化,决定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由于开始几年桃树并未进入成熟期,未有挂果或挂果极少,因此销售收入有限,公司发与员工的提成亦很少,因此公司付与员工的薪酬总体来讲亦较少。
现在桃大量挂果后,每年销售收入十分可观,根据合同将要发与员工的提成会很高,于是公司决定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因为经过测算,由于前几年员工收入较低的缘故,公司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对员工作出的一次性的劳动赔偿,只基本等于目前销售一季桃员工应得的提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付出的成本几乎为零。而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桃树继续大量挂果,公司可永久独享桃树产果收益,而被非法辞退员工则分不到任何于此有关的收益。

因为当初签合同时,并未约定员工自行引进种植的树果的所有权,公司说树树苗虽由员工自行引进栽种,但果树种在公司的地里,公司还提供了灌溉设和除虫设施,所以果树就是公司的了。还很嚣张的说就算属于员工,难道你能把果树挖走,你挖走了再栽种还能挂果吗?

而且合同亦未对员工离职后,对果树销售收入是否享有分配权作出说明。

现在公司只打算给员工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赔偿,不与员工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协商。那么员工除了能拿到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得的劳动赔偿,还能否通过什么法律条款主张有另外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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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30 10:20
按照你的说法来看,你们可以争取桃树的所有权,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这类案件不要走劳动争议程序,这样对你们不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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